网约车司机违规巡游揽客被罚万元,法院判决支持执法合法性

案件回顾:无证巡游揽客被查处

2022年1月,柳州司机文宇兴​(化名)在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线下招揽3名乘客,约定以每人25元运费送往柳州火车站。因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其行为被柳州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查处。执法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认定其,处以1万元罚款

文宇兴辩称自己持有网约车驾驶员证行驶证注明为“网约出”,认为处罚应适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但执法支队指出,其线下揽客行为属于巡游出租车服务范畴,与其资质无关。


法院审理:网约车与巡游车服务界限明确

柳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

  • 巡游出租车以“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为特征,需专门许可;
  • 网约车仅能通过平台预约接单,禁止线下揽客;
  • 文宇兴未取得巡游车许可,且脱离平台线下揽客,符合巡游车经营定义。

法院认定执法部门处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驳回文宇兴诉讼请求。其上诉后,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强调“网约车不可跨界从事巡游服务”。


争议焦点:法律适用与行业规范

  1. 法律适用分歧
    司机主张适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但法院指出其行为本质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 执法依据合理性
    执法部门依据择重处罚原则,对“同一行为违反多法规”选择更高处罚标准,获法院支持。

网友热议:规则与生计如何平衡?

  • 老司机_广州
    支持严管!线下揽客扰乱市场,司机反而吃亏。
  • 自由职业者_成都
    罚款1万是不是太重了?司机赚点辛苦钱不容易……
  • 法律达人_北京
    判决没问题,巡游和网约车分开管理是行业基石,否则全乱套。
  • 滴滴车主_深圳
    平台抽成高,逼得司机线下接单,根源问题也得解决啊!
  • 交通观察员_上海
    各地应统一执法标准,避免“同案不同罚”引发争议。

总结:本案明确了网约车与巡游车的经营边界,为行业合规化提供司法范例。如何在保障市场秩序的同时,优化司机生存环境,仍是监管与平台需协同解决的长期课题。

网约车问题请联系VX:CCSK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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