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规注重网约车司机权益保障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关于的权益保障内容受人关注。

草案第三十四条明确要求了经营者应当依法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并提出“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带车加入网约车平台的全职,可以依规向平台提出相关要求,明确双方的劳动关系。

目前,一些平台通过各种方式要求司机保持长时间的在线率和接单率,而司机的付出却得不到相应的尊重和回报,导致不少司机对平台的做法和要求颇有微词。类似深圳新规的要求,将有效缓和司机与平台之间的这种矛盾。

在司机安全方面,草案也有相关条款进行保障。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乘客要求前往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特区,驾驶员认为有安全隐患的,可以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证明文件,通过车载视频上传监管平台或者随同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办理验证登记手续等方式验证乘客身份;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载客或者提前终止服务。”

此外,深圳也提高了网约车司机的从业年限,司机的最高从业年龄由现行的60周岁延长到了65周岁。

行业内其他重要新闻

1、12月2日,2020全球独角兽企业500强榜单发布,出行入选榜单前五。

2、目前,厦门有意申请网约车从业的考生,可通过登陆i厦门网页或者E政务自助机在线约考,直接选择考点并自主预约考试时间,5分钟就能搞定。

网约车问题请联系微信:CCSK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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