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与非法营运的界限:如何判断出行性质?

在倡导绿色出行和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率的背景下,顺风车作为一种共享出行方式,受到越来越多旅客的青睐。然而,如何在实践中区分顺风车与变相非法营运,成为交通执法中的一大难题。本文结合具体案例和法院评论,为读者提供判断依据。

案例背景:杜某某诉江苏省滨海县交通运输局撤销行政处罚案

案号:一审:(2020)苏0925行初306号;二审:(2021)苏09行终143号
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规则:区分和非法营运,法院应当围绕车主是否具有分摊运输的主观意图和是否具有明确的客观出行需要这两方面内容来进行审查,并结合乘客与车主出行路线的匹配度、是否在专业合乘信息平台发布出行信息并完成交易、收取的费用、出行信息发布频次或单数是否合理等方面内容来综合判断。

法院评论:判断顺风车与非法营运的关键要素

  1. 车主是否具有明确的自身出行需求
    顺风车的本质是车主在前往某一目的地前,发现有其他同行人员,双方达成合乘合意。车主自身具有明确的出行需求是认定构成顺风车的核心要件。如果车主自身并无明确的出行需求,甚至将乘客的出行目的地作为的目的地,则属于典型的营运行为。
  2. 合乘者与车主出行路线的匹配度
    顺风车要求车主与合乘者的出发点和目的地匹配度较高。这包括:出发地、目的地相近且未明显偏离;合乘者的出行线路包含在车主的出行线路中;方向不一致但有合理解释(如通过高速、高架更快捷)。
  3. 收取的费用是否合理
    车主未收取任何费用的合乘行为无疑属于顺风车。但收取费用并不等同于非法营运,关键在于费用能否认定为分摊的出行成本。可参照合乘信息服务发布平台(如)的金额,或估算油费(电费)加上过路费作为判断依据。
  4. 出行信息发布频次和单数是否合理
    顺风车车主的出行信息发布频次和单数应处于合理范围。如顺风车车主是上下班途中接单合乘,则根据其正常上下班次数来判断,一般每天不超过四次(单)。
  5. 合乘人数是否合理
    顺风车被限定为小客车类型,合乘人员最多不能超过8人,超过则不宜认定为顺风车。
  6. 获取合乘信息的方式
    车主与合乘者是相互熟悉的人(如邻居、朋友、同事、熟人等),则可以不考虑合乘信息获取方式对车主主观意图的影响。但通过私下组建的微信群、QQ群等方式获取出行、合乘信息的方式,在立法尚未明确规定的情形下,不宜一概认定为非法营运。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订)》
    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将受到严厉处罚。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的定义,即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

总结与建议

顺风车作为一种绿色出行方式,对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具有积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如何准确区分顺风车与非法营运,需要结合车主的出行需求、路线匹配度、费用合理性、信息发布频次、合乘人数及信息获取方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交通执法部门应加强对顺风车行为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其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健康发展。同时,广大车主和乘客也应增强法律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出行环境。

通过本文的解析,希望读者能更加清晰地了解顺风车与非法营运的界限,为自身的出行选择提供参考。在享受共享出行带来的便利时,也不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推动绿色出行理念的普及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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